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四川省反饋“回頭看”及專項督察情況
綿陽市及安州區原定于2018年底前全部消化歷史堆存的磷石膏,實際消減不到20%,目前仍堆存約210萬噸。堆場“三防”措施不到位,滲濾液和沖洗廢水未經處理直排。安州區天明磷化工、啟明星磷化工等黃磷企業長期違法生產,污染十分嚴重。綿竹市磷石膏“產用平衡”整改任務未按期完成,新市工業園區內龍蟒磷化工、三佳飼料等企業違規處理生產廢水,偷排磷石膏滲濾液,磷石膏堆場周邊地下水總磷濃度最高超過地表水Ⅲ類標準569倍。
一些地方和部門在整改過程中打折扣、搞變通,降低整改要求。攀枝花市擅自取消整改方案明確的工作任務,對運行不正常的污水處理廠整改缺乏階段性目標,同時未按要求對全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明確具體時限,甚至還擅自放寬攀鋼集團所屬礦業有限公司石灰石礦在自然保護區違法生產活動的整改時限,導致生態破壞嚴重。
一些地方對群眾環境舉報重視不夠,上面不督促,下面辦理不認真、不徹底。群眾反映的西昌市馬道大山坡廢舊回收市場違規回收廢舊電池、電瓶問題,西昌市在未落實整改要求情況下,即于2017年11月向涼山州政府上報整改完成,涼山州未經核實即于當日向省政府上報整改完成。自貢市沿灘區九洪鄉蓮花垃圾處理廠嚴重環境污染問題,自貢市于2018年8月上報整改完成,但此次督察發現,該處理廠仍積存約4.5萬立方米垃圾滲濾液,且部分滲濾液違規處置,導致周邊地下水和沱江受到污染。
二是整改責任落實不力。
攀枝花市督察整改實施方案及部門職責劃分文件職責交叉,邊界不清,導致住建、水務、城管等部門相互扯皮,推卸責任,全市應于2018年建成的25個污水處理項目,至“回頭看”時仍有18個未開工。廣安市經開區管委會和前鋒區政府在代市鎮至園區污水處理廠之間管網維護管理上,相互推諉扯皮、互不承擔職責,管網破損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推進工作不力,部分市(州)存在“等靠要”思想,甚至擅自放松整改要求,全省應于2018年完工的544個城鄉生活污水處理項目,至“回頭看”時仍有190個尚未開工;160個雖已開工但無法按期建成投運。第一輪督察指出的88個運行不正常的污水處理廠,仍有27個整改不到位。水利部門推進落實不力,全省上報已完成生態流量下泄措施的971座小水電站,僅有140座按要求安裝了在線監測設施,且多數未與管理部門聯網,無法有效監控下泄生態流量。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四川省委、省政府處理。